关于透水混凝土养护的问题,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,或者养护的方法有问题,那么,今天就给大家说说关于透水混凝土养护的误区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正确理解透水混凝土养护。
混凝土的浇水养护时间越长越好。《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4-2002)第7。4。7条第二款规定,对采用硅酸盐水泥、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,浇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,对于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,不得少于14d。
这里需要指出,规范所规定的只是浇水养护的最少时间,而没有给出浇水养护的最佳持续时间和最长时间。然而,浇水养护时间越长,水泥水化程度越高,水泥的不可逆收缩也越大,水泥颗粒如果全部水化,其所生成的水泥凝胶不只使混凝土强度提高,与此同时还会产生很大的收缩,严重时可引起混凝土开裂。
像混凝土中骨料所起的稳定体积作用一样,水泥石中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未水化的水泥颗粒,或其他惰性物质稳定体积,因此,浇水养护时间并不是越长越好。以盲目延长浇水养护时间作为“加强养护”的做法,显然是错误的。
现代水泥和混凝土技术的进步和发展,要求做到的是“恰到适时”的浇水养护。试验证明,标准养护7d和标准养护14d的混凝土,其各龄期的干缩基本相同,而过长时间的养护并不能进一步减少收缩,这时如果进行长时间的浇水养护,由于混凝土内部生成的水化物增多,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混凝土的收缩。长时间的湿润养护不能有效地减小混凝土的干缩,而虽然可以推迟收缩的开始时间,但影响也甚微。
“恰到适时”养护时间的长短与组成材料的选择、混凝土配合比、环境温度和湿度、风速计养护方法等诸多因素有关。
混凝土水胶比越低,越需及时加强外部补充水的供给,但浇水养护的时间可适当短些;水胶比大时混凝土中的自由水多,如果混凝土处于相对湿度较大地区,湿养护的影响不大,但其养护时间相对要长些,才能使其渗透性稳定;如果水胶比较大,但处于相对湿度地区,湿养护也不可轻视,养护时间不可缩短;掺有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,因其水胶比较小,如果外部补充水供给不足,表面的吸附水很容易蒸发,反应很慢的粉煤灰等掺合料,其抗裂作用和强度增长一样,在低水胶比的条件下,只有加强浇水养护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,浇水养护不但要充分而且时间也要长些。对于掺有缓凝型外加剂及对抗渗有要求的混凝土,正如《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所要求的那样,浇水养护时间应予适当延长。